你在工作中使用手机 17 分钟后被解雇了吗?本案仲裁结束!罪魁祸首是,杭州人小任当天正在处理完工作,被老板发现她在手机上聊天、看短视频。四天后,公司以“严重违纪”为由终止了他的劳动合同,并强行解雇了他。该公司辩称,终止合同是合法的,因为它违反了《员工手册》中有关违规行为和不利影响的规定。但小仁拒绝了,并请求仲裁9400元。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,公司规定本身比较模糊,小仁玩手机的行为没有影响工作表现,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因此不构成“严重违纪行为”。最终发现该公司存在病态双方均解除劳动合同,法院判决向小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9400元。那么雇主可以因为雇员在工作中使用手机而解雇他吗?法律上的解释是,武力具有控制力,可以制定合理的规定,但惩罚必须是“惩罚过当”。 (海报新闻中国综合新闻周刊编辑部杜正民、李一山、周凌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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